當兵眼睛多少度不能當兵
2025-07-14 08:04:33
根據《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》,視力要求是征兵體檢的重要指標之一。具體標準如下:
1. 陸勤人員:右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.6,左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.5。
2. 坦克乘員、潛艇及水面艦艇人員:每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.8。
3. 潛水員、空降兵、特種部隊條件兵:每眼裸眼視力不低于5.0。
經準分子激光手術(不含有晶體眼人工晶體植入術等其他術式)后半年以上,無并發(fā)癥,任何一眼裸眼視力達到4.8,眼底檢查正常,除條件兵、空降兵外合格。
色弱、色盲不合格。但能夠識別紅、綠、黃、藍、紫各單色者,陸勤人員合格。
影響眼功能的眼瞼、瞼緣、結膜、淚器疾病不合格。
眼球突出,眼球震顫,眼肌疾病不合格。
角膜、鞏膜、虹膜睫狀體疾病,瞳孔變形、運動障礙不合格。
晶狀體、玻璃體、視網膜、脈絡膜、視神經疾病不合格。
青光眼不合格。
建議有參軍意向的青年提前進行視力檢查,如不符合標準可考慮在體檢前完成矯正手術。同時要注意保護視力,避免長時間使用電子產品,保持良好用眼習慣。征兵體檢標準可能根據實際情況調整,具體以當年發(fā)布的正式文件為準。